为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推动“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全局党员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建设,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树立和维护应急管理系统的良好形象,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21年度机关干部学习计划制定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二、学习时间
2021年1月——2021年12月
三、学习内容
(一)党的理论知识方面。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共党史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内容。
(二)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方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等内容。
(三)政策法规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应急管理业务知识方面。结合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周末大讲堂等方式学习应急管理业务知识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
四、学习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体研讨与专题培训相结合,通读原文与重点学习相结合等方式。
五、学习要求
1、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坚持和遵守各项学习制度,形成自觉学习的长效机制,使学习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2、确保学习时间。机关党委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讲座或理论辅导,每年举办一次理论知识考试。各党支部每月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或两个半天,全年累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年度学习计划,党支部有具体学习安排)、有资料、有记录(含考勤)、有笔记、有检查(党支部每季度对党员学习情况至少检查一次)。
3、各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理论学习,可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确立学习专题,学习同指导实践相结合。
4、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带着使命学、带着问题学,通过个人自学,撰写学习体会等方式,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为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开创全市应急管理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